四个女儿的地不能要的,因为女孩嫁人,户口就分流出去,农村是按户口分地的,只要你和你妈妈的户口在村里,也就是说,村里必须得给你们分地,当然,你们属于农村户口的。这个签字画押只要是你妈妈和小姨们自愿卖给村的(貌似也不合法的,农村用地被征用要经许多部门核实的,当然,我估计村上说,把地还给村里,因为你和你妈不是这个村的人,你就没有权利拥有,哎,真是嫁出的女儿,泼出的水)那就要不回了。现在来说,谁的户口在村里,就必须有地。但是,这只是法律上说的,实际上法律遵循地方风俗或者是习惯,有的就按家中男子(单单指第二代,你不能算的,但是上门男子也算)来确定,就是说,没有男子,老人死后所有的地无偿归村里,有的地方更狠,连老人房子也没收了。你们那如果属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寻求帮助很难。我的建议是直接找村里,让他们按户口平均分地,如果他们不同意,直接找到乡里,问乡里要。还有的是,房子绝对不能给他们,那是你姥爷自己的财产,你妈,你姨和你斗有继承权的 。忘了说了,你姥爷写了遗嘱也么用,土地法明确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也就是说你姥爷只有使用权,没有所属权,可以租,可以种地,但不能私下转让的)
按法律上说,你姥爷的所有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直系亲属平均分配。
应该是4个女儿平均分配。你爷爷村里的人这么做不合法。
但是已经签字画押了没关系。只要土地局的文件还是你姥爷的名字应该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