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风险收集的证据,一般是需要在应聘时出示的。一般只要写明你在原单位的就职起止日期、离职原因,并加盖原单位公章就行。
即使是你在合同到期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办理,其中就包括应向你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以供你与新的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
需要开终止合同证明 是劳动局统一印制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