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去找一下如何申请赴港的条件,百度上很多。除了那些以外,其他都是非法的。
1.只要你的女儿能合法在港居住(定居),你就可以以照顾居港未成年子女的名字申请一年多次探亲签注。但这种签注只能以游客身份在港逗留,是不能工作的。2.同姓亲戚是不能让你成为香港居民的。3.你女儿年满18,长期居住在香港,你们夫妻俩年满60,在内地无其他子女,可以申请赴港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