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呵呵呵,所以说,“ 特别授权”中已包含“进行和解”的内容。律师未经你本人同意就跟被告进行和解,放弃诉讼等,这要看你给律师的底线是什么?如果律师在代理过程中,认为已接近你的底线或超出你的要求范围,既然是“特别授权”,那律师就有权代你决定。所以,在职权范围内,你不能要求律师赔偿损失。
呵呵,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特别授权已经包括有代为接收和解等内容,所以,你要求律师赔偿无法律上的依据,如不想让律师代为和解等,请写明授权范围为“一般授权代理”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起诉、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既然是特别授权。那么跟被告人进行和解、放弃诉讼等就不需经你本人的同意。你不能要求赔偿,否则就是一般授权。
可以主张律师的那些行为无效
如果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主张赔偿,但造成了什么损失你要自己举证,比如额外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