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老头死亡老伴继承 有6个子女 有一个儿子死亡 这个手续该怎么办?

2024-11-07 23: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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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为老头老太太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老头的遗产。另一半仍归老太太。
没有遗嘱吧?走法定继承。
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现在看老头的父母估计是早就去世了。
老太太、老头的6个子女,这7人都有权利继承,其中死亡那个儿子的继承权由他的孩子代位继承。如果想改到老太太名下,就需,6个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全部由老太太继承。

1、所有人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带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死者生前单位或居委会的继承人关系证明(这个东西公证处有样本)等)费用大约是房屋评估价的2%(只是房整体一半的2%,另一半不是遗产。)
2、有了继承公证,带房产证,老太太的身份证到房产所在的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房产局)办理就可以了。 这个没有多少费用了,几百元搞定。

--------法律依据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代为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回答2:

由所有法定继承人,根据各自己的份额,书写下协议,并进行公证,再办理相关的过户登记即可。
纵横法律网-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潘宁律师

回答3:

老头的法定继承人有老伴,五个子女,和去世儿子的孩子,上述人均有权继承房产。如果大家能协商好该房最终由谁继承,那么所有的继承人应一起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不能协商的情况也可以到房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所有的继承人可以协商房产最终由谁继承,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由房产的继承人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一人就可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