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申领流程:
1、符合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在司法部官网提交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符合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在各司法厅规定的时限内向申领地设区市的司法局提交相关材料;
3、设区市的司法局逐级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4、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设区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向设区市的司法局说明原因,由其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二、证书发放单位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的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具体发放工作将由报名所在地司法局展开,考生可关注当地司法局通知。
三、证书发放时间:
一般来说,主观题成绩公布之后,12月初开始通过的考生可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3月—4月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次年7月通过上一年度司法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申领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根据当地司法局通知为准)
四、证书样式: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和法律职业用人部门需要,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依据报名专业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三类:
(一)属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颁发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属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放宽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B类法律职业资格,颁发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颁发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考时代,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分为正副两本,正本起到的作用是证明你的资格,简单说来就是一张资格证书;副本则是为办理律师执业证、法官检察官入职或其他的需要而配备,上面记载了你的个人信息。
而法考时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统一只颁发一本了,但是会同时采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形式,法律职业资格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般在2月到3月分去领,去报名地司法局,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还需带一定费用,以当地司法局公布的为准,你可以在2月关注一下当地司法局网站公布的信息,也可打电话或者亲自去咨询详细,司法考试网,中国普法网到那时也会有部分信息。请关注。
一下是去年情况,望有心里准备。
见于http://www.sikao.com.cn/wzshow.asp?wzid=1399
各地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汇总
日期:2007-2-28 20:56:23 作者:责辑 出自:中国司法考试网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将开始发放20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了方便大家的领取,在第一时间汇总了各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以冀对大家有所帮助!
省 别 领 取 时 间 需携带证件 费 用 备注
北京市
2007年2月26日至3月2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1:00 — 4:00 身份证
成绩单或准考证 35元 2月26日 0611999900001—0611999905000
2月27日 0611999905001—0611999910000
2月28日 0611999910001—0611999915000
3月1 日 0611999915001—0611999920000
3月2 日 0611999920001—0611999924023
浙江省
近日(另行通知) 身份证
成绩单或准考证 — 各市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
江苏省
2007年2月25日起 — — 各市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
无锡市
2007年2月26日至3月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身份证 35元 无锡市崇宁路19号
无锡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领取
深圳市
3月1日至14日(不含双休日)
上午9:20-11:30
下午14:20-17:30 身份证件
准考证 35元 —
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
凡以前取得B证、C证,2006年又考取A证的,须将原B证、C证交回。
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人,可在以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领取。
信息不断添加中,敬请关注……
领取司法资格证要求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合格可以申领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225302.htm#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