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不需要到律师事务所作见证。
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现在在各地市司法部门设有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
2、到律师事务所进行的叫律师见证,它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3、公证和律师见证都是证明合同真实、合法的一种活动。但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或律师见证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愿,通常来说,经过公证或律师见证的合同效力更有保障。但并不是说公证或律师见证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只有没有违反《合同法》中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没有必要一定要做公证或是律师见证。
属于自愿公证事项,公证要到公证处做,律师是做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