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须向中国婚姻登记机关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和赴华签证。 2、未婚证明,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地点、国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职业及经济来源、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丧偶的须附《死亡证明书》;离婚的须附《离婚证书》。 申请未婚证明手续:首先,由西班牙律师或公证员办妥公证(应附中文译文);然后,送中国使馆认可的机构认证;最后,到领事馆认证。未婚证明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未婚证明书只能办理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