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离婚协议书

2024-11-23 07:32:1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快捷的离婚方式,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时,需要带着离婚协议书,为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签署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应保证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协议的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离婚协议并非签字即生效,其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登记离婚。
第三,离婚协议需要对婚姻、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一并进行处理。
首先,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其次,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以及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再次,明确约定财产的归属。
另外,民法典出台后,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即双方先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申请之日起30天,如双方均未反悔的,则双方再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的查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