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企业工作十年,后两年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现被强行辞退,请问赔偿金是按两年算还是十年

2024-12-16 00: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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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在一个企业工作十年,后两年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计算工龄时还是按十年计算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回答2:

你虽在公司工作十年,但是后两年是劳务派遣合同,所以你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了,不存在劳工合同,你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还有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不存在企业给你补偿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