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款收据是在保险赔偿金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财务凭证。而权益转让书是指保险公司根据条款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凭证。比如说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支付全车赔款,就必须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在车辆被找回后,保险公司可以与车主协商处理方式,车主要回就需要退回赔款,不要回就应该配合保险公司过户。
先由客户在赔款收据上签字,然后再支付赔款,虽然流程倒置,但的确是保险行业理赔的一个惯例,绝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都是按此操作。建议你先要求保险公司填写赔款金额,你如认可赔款金额,可以先签,不会有风险。如你不认可赔款金额,可以拒签。 其实你对保险公司需要一定程度的信任,一个省级保险公司,日赔款额百万之多,保险经营最需要信誉,保险公司绝对不会以这个事抵赖的。
另你所说的收据一般分四联,其中一联为财务联,财务一般审查是否签字,有签字或盖章则付款。
保险公司财务规则规定基本不支付现金,保险公司还必须以转帐凭证的形式证明实际付款,而不单纯是你的收条。
先签订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是因为你的案子是可以追偿的吧?
签订后提出异议是无效的,你最好说明一下详细的情况,否则没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