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年满五十五周岁,未享受退休金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应给予补助吗?

2025-02-15 06: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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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职工年满50周岁是一定要终止劳动关系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一)规定,: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扩展资料:

50岁女职工退休的条件:

1、因关闭、破产、改制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女职工,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已按统一政策参保缴费(不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人员)、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缴费5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在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

2、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已超过45周岁的原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女职工,在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未中断缴费的,经本人申请,也可在年满50周岁时办理退休。

回答2:

单位和年满55周岁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55周岁的女职工应该是可以退休了。
如果你认为不公平的话,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让对方给予补偿。

回答3:

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向单位要求适当的经济赔偿。

回答4:

如果职工已到退休年龄。不存在解雇和补偿的行为。是应当办正常的退休手续。

回答5:

应该给予补助,只要进公司工作就确立了劳动关系,是有合同的,咨询一下律师就啥也明白了,应该有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