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急需的四类法律人才
第一类:熟悉涉外法律方面的人才。擅长民法、商法、经济法的人才可以考虑这些发展的方向:WTO法律人才、涉外律师。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WTO法律人才相当缺乏。在全国十几万名律师中,能办涉外事务的不过2000多人,能够熟练用外语参与谈判、签订合同的律师仅有二三百人,而且有一大半都集中在北京等大城市。
。法硕教育与法律实务部门多年来并没有建起立具有“共识”的人才供需的管道,法硕教育更多是脱离司法实践关门办学,只管培养,而不问是否适应需要。致使法律硕士教育制度虽然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部门、法律实务部门量身定做了大量的高层次、应用性、复合型的“人才产品”,到最后可能存在大量一厢情愿,却无人买帐的尴尬境况。这方面的最好例证就是在法硕教育已经实践十年的今天,在法律实务部门提供法律职位最为集中的07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在提供的一万多职位,仅仅只有法律硕士的组织者——司法部提出需要一名法律硕士生来满足近5000名法律硕士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