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结婚前自愿送的首饰,不应当算婚前财产,并且你们又共同生活了10年。
不能,在当时是属于自愿赠予,合同已经生效。这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男方不可能要回来。
呵呵,结婚都10年了,给人家的三金怎么能算是婚前财产呢,当然是不可以要回来的了。
结婚都10年了 那个不算是婚前财产了 是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应该是可以要回一部分的
三金是以男方以结婚为前提对女方的赠予。女方既然嫁给男方,男方就不能再要回来。即使算婚前财产碧手,也只信慧首能算是女方的财产,男方没有权利要回。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