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大姐们,请问: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30%的项目中有这样两句话,分别是什么意思?

2024-12-23 07: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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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句话要全面标准些,第二句不全面。第一句话的意思用一个题来说,取得劳务报酬10万元,捐赠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0*(1-20%)=8万元,8万元的30%=2.4万元,那么捐赔的2万元可以扣,如果捐的是3万元,则,其中的6000元不能扣,6000元应该交个税。

回答2:

比如某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元,那么他的捐赠额准予扣除的限额为1000*30%=300元。
1、假如某人捐赠400元,超过了300元的限额,则只能扣除300,则他的应交税额=(1000-300)*3%=21元。
2、假如某人捐赠200元,在限额之内,则他应交税额=(1000-200)*3%=24元。
总得理解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