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本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内阁”。所谓“内阁”,是指由内阁总理大臣和其他分管各省厅(部委)的大臣组成的“合议体”。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即首相,是内阁的首长和政府的首脑,控制着庞大的国家行政机构。内阁总理大臣还有权提名最高法院长官(院长),以影响司法机构。
在内阁中设置内阁官房,是内阁直接辅佐首相的机关,被称为“日本的白宫”。内阁官房设官房长官一名,由总理大臣任命,为国务大臣之一,一般是总理大臣一派的主要成员,也是总理大臣最亲信的人士。内阁官房长官统辖内阁官房事务,同时下设内阁官房副长官3人,秘书官、内阁参事官、内阁总务官和内阁情报官等,均由内阁官房长官任命。
除内阁官房外,日本内阁还设有内阁府、外务省、经济产业省、财务省、法务省、文部科学省、防卫厅、国家公安委员会、宫内厅等省厅。这些省厅的最高领导人称为大臣或长官,即相当于我国政府的各部部长。
以外务省为例,最高首长是外务大臣。大臣下设大臣官房、综合外交政策局、亚洲大洋洲局、北美局、欧洲局、国际情报局等11个省内单位,还有驻外使领馆和外务省研修所等。外务大臣下有副大臣2名、外务政务官3人,外务事务次官1人、外务审议官2人,这些都属“副部级”干部。下属各局设有局长、参事官和调查官等。局之下是“课”,例如“中国课”,课长并不是我们常说的“科长”,而是相当于我国的“处长”。“课”是日本中央行政机关里最小的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