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 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 自行提供服务 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 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 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要看所在物业是否有以上违规操作。如果没有业主应该自觉先缴纳物业费用。虽然小区已停门禁卡作为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一个条件不太恰当。但是却并不违法。所以如无其他条件,你还是需要先缴纳上物业费用。物业自然会为你开通门禁卡服务。
违法倒不至于吧。只是说物业的工作不合理不人性化,申诉的话,只能是向物业上级去申诉。但一般这种事儿也很难处理。即使报案的话也只会已民是协商的方式去解决。而且只要物业抓住了,你没交物业费为先你就很难站住道理,而且物业我看你的意思是已经给你开了这个门禁了。你就更站不住脚了
是违法的!门禁卡相当于回家的钥匙,你是业主回自己的家,物业无权停用你的门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