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搞传销无非两种人:一种是自愿,一种是被迫。自愿的一般是收到欺骗,被人骗去后才发现是传销,诈骗罪。被迫的一般是本人强迫进去做这个行业,可能涉嫌强迫劳动罪。
传销的组织者: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共同经历:最大的应该是人性本身的弱点,就是想赚钱,赚快钱,多赚钱。毕竟物质保障是人的基本需求。处于基本需求以及所见所闻,尤其是周边不良风气及有钱人的影响,耳濡目染后就有我也要发财赚大钱的思想。
众所周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赚钱一定要凭真本事,不要异想天开赚快钱。成功却没有捷径。要想挣钱快,只有提升自我,学习技能,掌握本领,凭技术和本事吃饭,多大本事赚多大钱。尽快抛却挣钱快的这个想法,不然很有可能误入歧途,贻误终生。
备注:多接触一些积极向上的人,多和优秀的人在一起,不要和一些歪门邪道、投机取巧的人在一起,懂得学习知识、了解新闻、熟读诗书、参与社交公益。。。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接触一些有文化的人,干一些正义的活,活出真实自己,未来精彩无限。
什么人都有穷的,富的,一般人,大学生。没什么共同点,也不影响他们认为这个挣钱的理念。因为人大多数都是贪婪的。有钱的可能通过忽悠别人迅速致富,更富有,没钱的也想这样发财。什么69800一年变成1040万,屡禁不止。
一般是不如意的人,或者说是得到的没有达到预期的人,总觉得自己的人生不该是这样,然后别人给他画了一个馅饼,就动心了
越是被打击的人,越是容易被骗
亲戚朋友,家人,网上的人,都想着赚钱。这个不一定要有共同的经历,只要在里面的人会用行业知识忽悠你,让你觉得很赚钱。那么就足够成功忽悠你了!
一般是智慧浅薄,求财心切,想走捷径发财之人。
天上掉馅饼的事,往往会引诱人掉进陷阱,无能跳出来!
“厚德载物”之人,即使不是富翁,也可以过得平安快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