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5-01-05 05:16: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高利贷借款合同是违法的,违反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规定,年利率超过36%以上就是高利贷,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2: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超出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合同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成立要件,那么该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超出部分无效。

回答3: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我国关于利息的利率分为三个区,保护区、自然区和无效区、第一看保护区,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可以要,借款人必须给。

回答4:

我国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的高利贷利息过高,超出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