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内容

2024-12-14 12: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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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司法机关只有执法权,除了依法执法,就没别的了吧。
执法工作的内容我不清楚,不足嘛应该是针对执法工作开展的内容进程相对应的漏洞。司法机关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作了如下规定: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年成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回答2: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主要是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的保护!此外,民法、刑法等法律中也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比如民法中有关行为能力的规定,刑法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14周岁之前所犯罪刑,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14到16周岁,除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8种严重犯罪外,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等等!!!望采纳!!!

回答3:

未成年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