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该生擅自离校后校方虽然采取了必要措施,但是由于校方是集体住宿的管理方式,校方对该生应承担过错责任.
其次,该学生已年满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道擅自离校是违反学校纪律的,应该知道作息时间学生是不应该离开校园外出的,也应该知道擅自离校存在着危险性,但他却明知故犯,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再者,就学校管理方面而言,该事件宿舍管理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所以应负主要责任,但只是学校内部的事务。
综上所述,在这一事件中,学生、校方和宿舍管理员都有过错,且学生负主要责任,校方负次要责任,班主任无责。
附上一个学生擅自离校出走的案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2002年6月11日,某校学生A因琐事与同学B和C发生争执并被打。为防止再次发生争执,班主任当晚安排学生A在自己的寝室休息,同时批评了学生B和学生C。6月12日早上,班主任与A生一同前往教学区,中途学生A以取东西为由离校出走。班主任下午发现学生A留下的字条后,立即组织多方寻找,并于次日通知了家长,直到学生A回家后才终止寻找。学生A的母亲以校方失职给其造成经济及精神损失为由,索赔10万余元。
法院认为,学生A被打后校方虽然采取了必要措施,但是由于校方是集体住宿的管理方式,对于学生A应承担过错责任,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一审判决学生A所在学校补偿学生A人民币7000元。
没看出来产生了什么后果,没有任何的事故从何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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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上课(包括住宿)在法律意义上来讲应该就是学校有责任保护学生的人生权益,对于学生擅自离校学校没有阻止这是学校的失职,肯定有责任,包括舍监,班主任以及校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我能理解这种事情老师和学校很无奈,但是如果真有什么事情起诉到法院的话就会按照条例来执行,就是这样,个人观点,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学生多大了?
宿舍管理员肯定有责任的,因为任何学校的这方面制度都会规定管理员的巡视查房责任。
班主任只要尽到职责,就没有什么问题。
派出所不出警有他的规定。
其实这是寝室管理员的责任(看学校规定了,如果学校没有规定说管理员不需要查房那就没责任了),是他不负责!再说了~那学生又没出什么事,学生独自逃校也是经常的事~既然没出事故,那当然学校和老师就没责任,如果出了什么事,那应该由学校和老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