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怎样避免“撞车”现象?
姜卫华/文
我们经常遇到刚选定好一个题材,提炼好主题,构思好形象,正要动笔来写,却从报刊或网络上读到了类似的作品;有时甚至已经脱稿,忽然发现写作方式与某篇作品雷同,只好弃之一旁或是推倒重来。
这就是文学创作中的所谓“撞车”现象。好像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其实,“车祸”的根子在一下笔的时候就埋下了。
驾驶汽车要避免撞车,就必须遵循交通规则。创作要不“撞车”,就必须遵循创作规律。只有根据自己对生活的深入细致观察、体验独特的感受,与众不同的发现来创作,才能避免“撞车”现象。正如齐白石告诫的:“要我行我道,下笔我有我法”,而不是人云我云,亦步亦趋。
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创作的天地是异常广阔的。上下几千年,纵横数万里都应在我们的视野之内,完全没有必要去和别人挤独木桥。正如著名电影演员兼报告文学作家黄宗英所说的:“大伙儿都嗡着去写的题材,再动人,我不选”,“别人写过的,我一般不选”,而是选取大家不曾选过的题材,表现别人不曾表现过的主题,塑造别人不曾塑造过的形象。
路是人走出来的。有作为的文学家应像勇敢的勘探队员那样,在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闯出一条新路来。既是新路,前面无“车”,自然也就无撞车之忧了。
同在蓝天下,有些生活内容往往激动人心,要完全不用别人写过的题材的确是很困难,如同走路免不了要走别人走过的路一样。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即使走同一条路,也不至于撞车。关键在于从相同的题材中发现有价值的新东西。歌德曾说:“现代最有独创性的作家,原来并非因为他们创造了什么新东西,而仅仅是因为他们能够说出一些好像过去还从来没有人说过的东西。”他还说:“独创性的一个最好的标志就在于选择题材之后,能把它加以充分的发挥,从而使得大家承认压根儿想不到会在这个题材里发现那么多的东西。”鲁迅的《狂人日记》与果戈理的《狂人日记》不仅取材相同,连题目也一字不差,但由于鲁迅有新的发现,新的立意,非但无撞车之感,反而显得格外别致。
由于拥挤在文学路上的人很多,迎面而来的车辆川流不息,那就得主动避让。在选材相同,立意和角度又无法创新的情况下,就得在艺术构思、艺术技巧、表现手法、语言运用等方面独具匠心,别开生面,拿出自己的真功夫来,这样不会给人以撞车之感。近几年盛行的“同题小说”为啥各有千秋?都是“临街的窗”,却五彩缤纷,美不胜收,就是这个道理。
袁枚在《随园诗话》卷七中引北魏祖莹的话说:“文章当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不可寄人篱下。”天下文人都能这样,就不会再有撞车之祸了。
文学创作不可能会出现撞车的情况哦,如果同一个故事,用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那也不叫撞车。
撞车是指两篇几乎一样的文,那几首等同于抄袭了。
我们经常会看一些文学作品,似乎用了同一种表达方式,或者用了同样一些元素,但是那叫借鉴。
现在的作品没有绝对的原创,都是站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说有些类似是有可能的,说完全雷同是不可能的。
汉语有那么多的汉字,不同的组合就会有不同的表达,不可能会出现完全相同的两个作品,如果有,那就是抄袭。
文学创作的过程是将不同的元素重组的过程,这个过程本身就是独一无二的,为什么要担心撞车的问题呢?
只要创作者没有抱着抄袭的人念头,他创作出来的东西就不可能与人撞车。
就算同一个人,写同一件事情,也会受不同的时间、地点和心境的影响,终究都会有差异,何况不同的人写出来的东西。
所以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我们没必要刻意的去避免撞车,天下所有的知识都人类共享,我们吸收到脑海的东西就会变成我们创作的养分,这是好事。
我们不能因为要绝对原创,就不去学习别人的作品、别人的写作手法,如果那样,那所谓的绝对原创质量也高不到哪里去,写出来的东西,如果没人看,还是省点功夫自己呆着吧。
这几天在百度问答上答疑,所有的都是我脑海中的东西,但我不能说我没有借鉴别人的作品,肯定有,只是这些东西已经和我脑海中其它的知识交汇在一起,最终内化成了我自己的东西。
我不去抄别人的文章,就不会有撞车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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