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伯打抱罐幡,也就是以后人的名义送终。这个在法律上讲不构成获得继承权的条件。
如果你大伯在生前有遗嘱,谁愿意在他去世的时候为他打抱罐幡,房产就赠与给谁,那么这就构成遗赠的邀约,而你按照要求完成了遗愿,就可以了获得房产,不过不是因为继承而得到,而是因为赠与的原因获得房产。
如果你大伯无子女、配偶也死了。你大伯去世后无其他继承人,而你在大伯生前尽到了扶养义务,也按照你们地方的风俗过继给你大伯,但没有完成法律意义的登记,你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你不是法定的第一或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你大伯的遗产。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按村的风俗习惯,打幡抱罐的是逝者无亲人或者子嗣,个人觉得你应该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要看你大伯生前是否有立遗嘱,如果遗嘱有效,那就要按法律程序根据遗嘱内容决定遗产继承,你可能有继承财产也可能没有。
如果他没立遗嘱,根据第十四条,再加上打幡抱罐是只有继承人才能做的,那你就是默认继承人,可以适当继承房产。
以上只是个人拙见,如有错误,请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