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为林地的荒山个人能占有栽种果树吗

化为林地的荒山个人能占有栽种果树吗
2024-12-21 17:19:3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农民能在本村里的山林山林种植果树,征占用林地审核上报: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3、项目设计任务书或批准文件;
4、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5、林权证或县级以上证明;
6、《使用林地申请表》;
7、依法交纳林地、林木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助费的或协议书复印件;
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或汇款单复印件;
委托其他单位办理的,必须附使用单位委托书;
10、其他证明材料:占用征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要提交有关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用地的证明材料(属国家级的提供国家林业局同意书,属自治区级的提供自治区林业局同意书);
11、现场查验报告、现场查验表、四至界址说明书及附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审核意见;
12、占用、征用林地类型统计表;
13、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方案;
14、当地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用正式文件上报的审查意见。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1)(3)(5)(6)(10)项规定的材料。
(二)申办程序
1、用地单位提出用地书面申请并提供上述条件中的(2)(3)(5)(9)(10)项的相关材料;
2、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会同用地单位及被用地单位进行现场查验,经查验后,负责现场查验的单位或人员写出书面现场查验报告和四至界址说明书及附图,并填写现场查验表(三方协作完成)等提交林业主管部门;
3、用地单位根据现场查验结果,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4、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用地、被用地单位、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单位)对提供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并出具审核意见后,设计单位才能正式付印,否则要重新修改完善(四方协作完成);
5、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初审拟同意使用林地后,用地单位提供林地、林木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助费或协议书和植被恢复费或汇款单据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6、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填写使用林地类型表;森林经营单位或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方案;
7、林业主管部门接到用地单位提交的材料后,依照有关规定五日内作出受理与不受理的决定,需补正材料的同时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受理后按权限二十日内作出审核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
8、经审批同意建设用地并兑现补偿、补助费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才能依法办理林地移交、变更林权登记;需要采伐林木的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三)完成时限
20日内(不含上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批时限)。经批准可延长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