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认和国家承认一样,都是受国际法制约并能产生一定效果的国家行为,承认新国家,就是承认一个新国际法主体的产生,而承认新政府则不涉及国际法主体问题;承认一个新国家,当然也就承认其政府,但承认一个新政府,只是承认该政府的更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就是对政府的承认。
一般来说,只有一个现存国家内部由于剧烈的社会革命或政变,导致该国发生非宪法程序的政权更迭而产生的新政府才可能带来政府的承认问题。
扩展资料
既存国家承认新国家必须遵循以下两个条件:
新产生的政治实体具备国家的要素。此条件要求被承认的对象必须是一个国家实体,而不是其他实体。因为既存国家承认新国家,是认为它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愿意与之进行全面国际交往。所以要就被承认的政治实体必须具有国家构成的四个要素,不具备这四个要素的实体,即使是国际法的主体也不能进行全面的国际交往。
新国家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产生。这个条件是要求被承认的新国家建立的政治基础必须符合国际法的原则,既存国家才能承认它。对违反国际法原则而建立的国家,既存国家非但不应给予承认,反而应该反对其存在的事实。这是国际法加诸各国的不承认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承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承认
国家承认 确认某一地区的居民已组成为一个国家并具有国际法上的人格,同时表示愿意视其为一个国家而与其交往
政府承认 确认一个集团的人在一个国家内已组成了一个能够在国内实行有效统治,在国际关系中代表该国家的政府,同时表示愿意视其为该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而与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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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3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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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