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性质上属于债权,与其他普通债务一样,法律地位平等。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又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应当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二、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应按什么顺序?
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2、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
3、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4、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都由违法犯罪人个人承担。所以,其儿子没有赔偿责任,没有偿还此债务责任。至于出于亲情、道德方面责任,由其儿子自主确定是否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