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不能随便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关赔偿金。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余情形。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当事人不去办理的:
1,当事人合法权益,比如说经济补偿金等(因当事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很难得到保障;
2,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般需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一直不处理,可能错过申请时效;
3,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当事人的社保等,不能转到新的就业单位,或者自行缴纳;
4,如果用人单位是用快递等方式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对方在寄出60日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去办理,都可以视为已经送达,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