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尺寸的基本规则:1.尺寸数值为零件的真实大小,与绘图比例、绘图的准确性无关。2.以毫米(mm)为单位时不需要标注“mm”,如采用其他单位,须注明单位名称。3.图中所注尺寸为零件完工后的尺寸。4.每个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且应标注在最能清晰地反映该结构特征的视图上。5.尺寸配置合理:(1)功能尺寸(如板凳的高度是功能尺寸,板凳腿的粗细、形状就是非功能尺寸)应直接注出。(2)同一要素的尺寸应尽可能集中标注(如孔的直径和深度、槽的宽度和深度等)。(3)尽量避免在不可见轮廓线上标注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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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的三个要素:尺寸线、尺寸界线、尺寸数字
1.尺寸界线为细实线(机械图样中细实线的宽度一般为粗实线的二分之一,建筑图样中细实线的宽度一般为粗实线的四分之一),并应由轮廓线(空间物体是由若干个外表面围成的封闭立体,轮廓线就是外表面两两结合的交线,为粗实线)、轴线(“轴线与中心相并列,是最基本的形态秩序之一”《建筑大辞典》,为细点画线)、对称中心线(以其为基准把视图图形的两边对折过来能够完全重合,为细点画线)处引出,也可以用这些线代替。
2.尺寸线为细实线,一端或两端带有终端符号(箭头、斜线)。(1)尺寸线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2)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3)标注线性尺寸(线性尺寸,简称尺寸,是指两点之间的距离,如直径、半径、宽度、深度、高度、中心距等)时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4)狭小部位尺寸线终端的箭头可以用点或45°斜线代替。
3.尺寸数字(1)对于水平方向的尺寸,其尺寸数字一般标注在尺寸线上方,字头朝上。也可以标注在尺寸线中断处;铅垂方向的尺寸,其尺寸数字一般标注在尺寸线左方,字头朝左,也可以标注在尺寸线中断处;倾斜方向的尺寸,其尺寸数字一般标注在尺寸线靠上的一方,字头有向上的趋势,也可以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如果可能引起误解,应避免将尺寸数字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2)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经过,不可避免时,必须将图线断开。(3)角度的数字一律水平书写,一般注写在尺寸线中断处。必要时注写在尺寸线附近或引出线的上方。(4)半径尺寸数字前加R,直径尺寸数字前加Φ(外缘直径),球体半径数字前加SR,球体直径数字前加S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