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是指建设银行向“重点中小企业池”中企业发放,在企业提供一定担保的基础上,由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重点中小企业池”是指由政府中小企业助保金管理机构和建设银行共同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群体。“助保金”是指由“重点中小企业池”中企业按其在建设银行获得贷款额度的规定比例自愿缴纳的资金,用于先行代偿该池中所有企业逾期的助保金贷款。
助保金池资金来源
助保金池按照“自愿缴费,有偿使用,共担风险,共同受益”的原则组建,由重点中小企业缴纳的助保金和政府风险补偿铺底资金组成。
助保金使用
当企业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时,建设银行可启动申请代偿程序。建设银行通知助保金管理机构后,用助保金先行代偿贷款本金和利息(含复利和罚息)。
贷款对象
经中国建设银行和助保金管理机构共同认可的中小企业客户。
借款人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应满足在建设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
(二)符合建设银行行业信贷政策;
(三)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显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能够提供一定比例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提供抵(质)押物担保的,抵(质)押物应为借款人自有;
(五)企业在其他第三方征信渠道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第三方征信渠道由各分行结合当地情况确定);
(六)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
贷款用途
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
助保金贷款额度
助保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单个小企业客户助保金贷款额度一般应在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含)之间。
助保金贷款期限
助保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我是建行滴,你是哪个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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