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证书和买车原始发票丢失了,过户怎么办?

2024-12-26 14: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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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机动车原始发票丢失,过户时需要及时到原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方主管税务单位办理补办相关手续。

发票补办流程如下:

1、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过户还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回答2:

当事人购车票据丢失可以凭身份证,车辆合格证等购车手续到当初购车单位说明情况,申请查档复印当事人的购车票据存根,加盖这家单位的财务章,一样作为购车票据使用。
车辆登记证书丢失,可以有当事人带着车,持有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手续证件,到车辆登记车牌的车管所申请补领车辆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