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大体可分两类:一是公讳,即国家强令臣民所作的避讳,如避本朝皇帝名、孔子之名等;二是私讳,乃是文人士大夫对其长辈之名所作的避讳。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到秦代时,随着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避讳的办法才初步确立。秦始皇名政,于是下令全国改正月为端月;秦始皇的父亲名楚,楚这个字就被改称为荆。汉代律法规定,臣民上书言事若触犯帝王名讳属犯罪。到了晋代,避讳制度日臻严密,在许多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如“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山川与庙讳同应改”等等。甚至皇后的名字也在避讳之列,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当时凡有春字的地名都以阳字代替,如富春改为富阳,宜春改为宜阳。晋代人还特别重视家讳,别人言谈中若涉及自己父亲、祖父的名字就得赶快哭泣,对表对父、祖之孝心。《世说新语》中就记载,东晋桓温之子桓玄一日设宴待客,有位宾客嫌酒太凉,要侍者“温一温”,桓玄一听此“温”字,马上痛哭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声。由于在言谈中容易触犯别人的家讳,很多人都很重视谱学研究,以免言语不慎触怒他人。
在南北朝时,士大夫都以善避私讳为荣。南朝刘宋太保王弘,精通谱学,能“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当时竟被传为美谈。在唐朝,避讳成为政府颁布的法律,不少人因不慎触讳丢官去职,断送仕途。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由于“晋”与“进”同音,当时人认为他不能中进士,虽然有韩愈帮忙,专门写了《讳辩》为之辩白,但李贺最终没能参加进士科考试。恶讳(表示深恶痛绝的避讳)也首先在唐朝兴起。安史之乱后,唐肃宗憎恶安禄山之名,改安化郡为顺化郡,广东宝安县也被改为东莞县。宋代是避讳最严的一个朝代,庙讳就达到50个字,科举考试中,举子“举场试卷,小涉疑似,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失去中榜机会。宋孝宗时,应避讳的文字达到278个,文人士子遣词造句如履薄冰,举步维艰。至于因避讳不敢做某事、担任某官的更是常有。宋司马光被遣出使辽国,但因辽主名耶律德光,司马光只好以同名难避而辞退了这一差使。元朝,由于是少数民族的政权,几乎没有避讳制度了,大臣上书也敢直呼皇帝的大名。清朝统治者嫉恨中原人民视其为外族,除皇帝名之外,胡、夷、虏、狄等字都在避讳之列。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子王锡候在《字贯》中触犯了康熙、乾隆帝名讳,满门抄斩,令天下士子心惊胆颤。避讳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三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彻底废除。
避讳给人们阅读和理解文献、辨别真相带来许多麻烦,甚至产生许多讹误。但如果能掌握它,却可以用来审定古书及文物的时代和识别其真伪,因为造假者图一时之快往往很少顾及避讳问题,前代避了后代的讳,或该避的讳没有避,都可以成为确定其伪品的依据。
由避讳闹出的笑话也不少。南宋有位大臣名字叫钱良臣,他的儿子很聪慧,也很孝顺。儿子对父亲的名讳自然是非避不可的,他每当读书时,遇“良臣”二字,便改读为“爹爹”。一天,他读《孟子》,有“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之句,便在父亲的面前大声念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看看,避讳本意是尊敬,在这里反成了辱骂。
五代时的冯道,字可道,不用说是来自于老子的《道德经》,《道德经》第一句话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冯道,历事五个朝代为相,人称“不倒翁”,自称“长乐老”。一天,他心血来潮,让一个门客给他讲《道德经》。门客想,开篇这个“道”字是犯讳的,可不敢说呀,于是就连称:“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门客这样念《道德经》,一时,大家都笑得前仰后合。
至到近代,袁世凯搞帝制复辟之时,北京煤铺墙上“元煤”二字得涂掉,“元煤”的谐音不是“袁没”吗?“元宵”,听来像“袁消”,更不好了,于是将“元宵”改为“汤圆。替李鸿章操办洋务的盛宣怀,是近代最大的官僚资本家,这人偏爱火腿,有人投其所好,送来两条云南宣威火腿,礼帖上写着“宣腿一双”。一个“宣”字,触犯了他的名讳,恨恨然道:“什么宣腿宣腿的,拿走!”只因避讳,失去了到嘴的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