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你公司一样,就是最后分摊,把损耗记住,按用电量分摊,但实际加起来之和都是超过了总表读数。
如果,一定需要正确计算,1)稍微有点复杂;2)对方单位太斤斤计较;可以不给供电。3)前提是它们的用电量和你们的用电量是否超出变压器的容量?关键注意;一般是按照电力公司的尖峰电价再增加10-15%收取,应该双方多不会有异议,因为,变压器的座机费是(我们这里是30元/KVA),1000KVA每月就是30000元,这个应该分摊到电费里面去的,还有计量误差损失如何计算等等。当然,按照实际使用电量和用电时间来比较确定,也可能有一方稍微吃点亏。然后,按照大家不吃亏的办法;就是按照总电费单和总用电量之比来确定电价,但是,想要绝对正确,还是有困难的,因为电力公司抄表的时间和你抄表的时间是真的很难同时的,因此,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