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请教出口退税的高手指教一下啊!谢谢!

2024-12-19 09:44:3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简单可以这么理解
1. 7.21和6.35是所谓的代理公司的退税成本(代理公司会和你这么解释的,这是简单算法)
2.由于换汇成本的提高(由6.35提高到7.21),导致人民币开票(17%)单价提高,这样会提高出口退税额(地球人都这么干)。(这就是外贸公司出口为什么要求生产企业增开发票的原因,解释清楚就没得干了)
3.如果代理公司告诉你美元交易金额退税13%,那他对你是不赚什么钱,他赚的是出口和出口退税其他的增值效益(增值部分不解释,就像放电影的,卖爆米花)
4.你所述的所谓代理实际上是一种生产厂-外贸公司-国外采购商的三方交易过程,双方需要真诚和信任才能合作。账面上合理合法无懈可击。但出口过程商品所有人是外贸公司(也就是你的产品属于你的所谓代理公司了)所以要双方互信
5.不要考虑别人的利润了。他的直接利润是“0”,所谓代理图的是间接效益(不是间接利润)

回答2:

说实话,你们的这种操作很傻很天真!
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出口公司(中介)无法退税,因为进货金额与出口金额会出现倒挂,在退税审核过程中将产生疑点。另外你们公司还可能会因为涉嫌虚开专用发票被税务处罚。

回答3:

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
2.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
3.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4.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税额和退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结合你司实际情况:第三方有出口权的中介公司(这里指贸易型进出口公司,生产型计法不同) 应退税额=51X×7.21×13%(数量为X)=47.8X
因你们公司内销增值税税额=未含税售销额×17%,以你提高与第三方的汇率,未含税售销额也就高了,应交的税额也高了。而退的只有13%,征就要17%,也是你公司会亏4%个点。这种提高汇率的方法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