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要约定清楚女方探望子女的方式、时间,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对方可以起诉要求中止探望。
参考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您好,这种情况男方事后仍然可以向女方索要抚养费。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即可。
反控告!协议也不能成立啊!男方抚养,女方应该拿抚养费啊!不过折腾浪费时间精力!建议使用武力!让他们知道痛和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