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十年代苏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总的特点是道路曲折。先后出现过两次重大转折。第一次发生在列宁时期,即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为新经济政策;第二次发生在斯大林时期,即放弃新经济政策,实行工业化、农业集体化。两次转折的结果和影响是不同的。
1.新经济政策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看,战时共产主义采取了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冒进做法,带有超前性;而新经济政策是在保证公有制为主的条件下允许私人经济存在,发展国家调节下的商品货币关系,带有渐进性。从经济政策具体内容和体现的特点看,战时共产主义实行的余粮收集制、实物配给制、强制劳动等带有明显的战时色彩,大中小工业全部国有化、取消商贸当属权宜之计;而新经济政策实行固定粮食税、控制国有大企业,发展商贸,按劳分配,发展计划中的市场关系,逐步地、慎重地进行经济改造,是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全面调整和全面改革。从经济政策体现的方法论来看,战时共产主义采取了纯军事、行政的手段向社会主义过渡;而新经济政策则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强工农联盟,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故新经济政策只是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并没有改变工人国家的实质,也没有放弃社会主义的目标。�
2.新经济政策与苏联农业集体化政策。�
新经济政策符合当时苏联多层次的生产力性质和水平,有利于调动当时苏联工农、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国内和国外各种力量的生产积极性,加快经济恢复和发展,也有利于政权的巩固。1927年底联共(布)十五大通过了农业集体化方针。和新经济政策相比,从所有制形式上看,农业集体化要求全盘公有制,并出现了冒进势头;从手段和内容看,国家利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大规模加入集体农庄,排斥商品、货币和市场关系,急于求成,急于求纯;从实施的结果来看,构成苏联模式基本内容,意味着新经济政策逐渐被取消,也表明国家从农民身上取走的东西太多,农民不满情绪与日俱增。�
3.新经济政策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经济政策。�
新中国在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着手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和苏俄新经济政策相比,在农业方面,二者都主张发展农民个体私有制经济,但新中国侧重于逐步引导农民互助合作,建立和发展集体经济,人民公社化运动后更是走向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在工业方面,二者都主张大工业国有化,但新中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合理调整和利用,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发展,从1953年 开始也采取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基本形式和平改造私人资本主义。列宁说:“把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下的资本主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加以限制、监督和利用的资本主义。到1956年底,我国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国家资本主义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新经济政策与美国罗斯福新政。�
它们都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世界史上经济建设和发展成功的模式。和苏俄新经济政策相比,罗斯福新政更侧重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采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突出市场经济中的计划经济,也就是说在保证私有制经济的前提下,强调运用计划经济,发展资本主义。�
启示:发展经济要从国情出发,要实事求是,要吸取苏俄战时共产主义、苏联农业集体化和新中国“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超越生产力做法的教训;发展经济要顾及“三农”问题,农业是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基础,要正确处理农民与国家“予”与“取”的关系,利用工业反哺农业,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次是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过渡;
二次是向斯大林体制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