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对方7⼀8个人,我算聚众斗殴吗?

2025-02-02 00:57: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不是主动寻衅滋事,一个人对阵对方七八人,属于正当防卫或不得以的自卫行为,不属于聚众斗殴的法定情节。
  但要是追究法律责任时,对方如果是有计划,有组织为之,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即便是反击者本人的反击行为,也不能认定为具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回答2:

回答3:

你怎么能算呢,你应该是受害者。

回答4:

回答5:

你怎样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