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恭喜你的前男友
1.虽然被你利用了3年多但是还是要恭喜他,以后可以找到一个真正爱他的人。
2.其实你根本就没有真正爱过他只是你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没有找到你真正喜欢的人的情况下就把他当做依靠了。
2.真正相爱的人不可能3年的时间说分就分,而且父母也阻止不了,就算父母阻止你一样会有很多办法说服他们,(我跟我太太就是这样)
4.还是不说了!!!
按道理来说
分手就是分手了,他无权是评价和干涉你的生活。
既然是分手了,我下一秒做什么事也与他无关,
再者说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就是一瞬间。我凭什么为了他而拖。
其实你和他分手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另一个男的,女生喜欢上第二个人就会慢慢把精力放在他身上,你也是不喜欢第一个了
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情就好,这个没有什么的。
只要你没有在未分手的时候喜欢上别人就没事。
既然已经分手,你当然有权力去喜欢别人了。
用情不专。你不为坚持感情找方法,却为用情不专找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