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的问一下,你父母是离婚了还是你母亲不在了?没有恶意,因为此情况甚是关键。
1、如果你父母离异了,此房子判归你父亲所有,那么他怎么处理房子是他的权力,做子女的不宜干涉。 如果将来父亲百年之后,他没有遗嘱处理的话,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当然了,该房子你父亲此时只有一半了----加名的话会理解你父赠与你继母房产了。
2、如果房子是父母共同所有,你母亲过世后,你可以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即你母亲拥有该房产二分之一,你继承一半,你父亲继承一半;此时,你拥有房子的四分之一,你父亲拥有四分之三。此时,你父亲将房子加上你继母的名义,你可以提出异议,因为,他无权处理你名义下的四分之一。
房子名字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既然你父亲不在了,那就应该由你继母继承。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