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备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实际上已经属于合同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备法律效力或不具备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备了合同的内容。
叫意向书也好、叫协议也好只是要约的一个称谓,都是合同的一个形式。但合同在签订时都必须出自要约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也要依法、公平、自愿,根据你讲的情况来看,我先不说内容是否有效,就从程序上此意向书就无法律效力,因为你的亲戚承包的是村里的一小片山,该山归集体所有,转包必须经过村里同意,私自转包无效。如果没有实际履行你只要向对方明确表示终止就可以。如果现已履行,可以起诉人民法院撤销该意向书。
意向书一般在法律理论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为签订合同向对方发出的签约意向。起源英美法律制度 因此,一般来说意向书本身不是合同。但是对于意向书中交易的费用和其他条款有明确规定,就是视于合同中的一部分。你的情况签字了不想转了,在诉讼中,更倾向于你的意向书是否具有合同的性质,因为签字了,已履行,所以诉讼法院,被认定合同性质的可能性较大。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顶多赔偿。而且本国合同法14条解释的操作性不强,不会有太大问题
意向书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内容具体明确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具备了合同的内容,可以认定有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意向书不是合同吧?只是有和你签订合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