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方法如下:
1、企业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入资手续
4、办理验资
5、登记注册
6、领取营业执照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开设基本户
10、划资。
具体的设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先,证券公司直投公司发起设立的基金,可享受深圳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的登记注册便利,享受大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基金”或“投资基金”,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奖,最高奖励可达1500万元;其次,证券公司直投公司投资我市的企业项目退出时,可享受股权投资扶持政策中投资本市企业项目退出奖励,不限名额,单项奖励最高可达300万元;第三,市政府将根据证券公司直投公司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支持,前2年按照营业收入、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按照营业收入、企业所得形成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