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婚前债务的话,那么夫妻一方是没有必要进行传唤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将双方共同的财产分割清楚就可以不用替对方进行偿还,也没有这个必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你好,如果是在婚后过户,被法院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的可能性较大,此过户行为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建议及时和律师深度沟通,通过更合法的途径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没有权利冻结和拍卖房子,但婚前的债务,应该是双方各自承担一般
虽然双方之间有协议房屋为女方个人财产,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该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冻结该房屋,如果起诉并判决男方返还财产,那么对方可以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至于想如何规避该行为i,建议深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