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1、按照目前的婚姻法规定,直接的看法就是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不占有产权;
2、但你作为共同还款人,实际上你已经对房子履行了经济责任,发生了实际支付行为,因此在法律意义上你可以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
3、为了维护你的权益,你可以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增加你的名字,可以在结婚后加名节省费用,如果不加名的话,你应该改保留支付贷款的证明,如银行转账单,存款记录等,在日后的财产划分上可以维护你的权益。
产权归房产证上的人,只写他,产权就是他的
贷款有你是共同还款人,那么贷款部分就是共有的,如果没注明两人的还贷比例,那就视为平分
证上只写他,假如分开的话,房子归他,你得到贷款那部分一半的补偿款
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你俩没结婚房子就是他的,共同还款人只是因为他达不到还款要求 银行为了保证他能还款而找的一个还款人 如果他换不了款你就得还款,就是说你只对这套房子有还款的责任,但是这套房产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还是去房管局问问,咨询下律师吧。
法律上房子是他的。跟你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以后感情变质的话,你什么也得不到。
我建议你,房产证上一定要有你的名字。他的可有也可无。
你是女孩子。不论何时,都要学会保护自己。
房产证写谁就是房子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