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法律规定,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房交付给业主。通常我们所说的两证一书,房屋未验收合格以前,房屋并不具有交房条件,业主可以拒绝接房,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现在商品房只要有《竣工备案表》就可以了,早就没有《验收合格证》这个东西了 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证明房屋质量经检验合格,达到了交房要求的依据,在获得了《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后,开发商即可以进行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