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例如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退休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工作的人员,如随着子女到北京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是指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扩展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非带着医保卡就可以直接看病住院。结算方法如下:
一、先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将“原因是什么”和“要去什么地方”上传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注册。
二、选定点
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阅读知情同意书并填写备案登记表、住院卡激活、进行备案办理;
再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三、持卡就医
社保卡作为异地就医身份识别的唯一凭证,在办好相关程序后,患者到选择的就医地医院看病,只需要携带社保卡,就能够办理入院手续和直接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异地看病报销怎么办 四类人无需再跑腿
异地看病不可以直接报销,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再通过提交报销资料后实现报销,具体流程如下:
异地就医需先由本人垫付,再回参保社保局将诊断证明书、住院专用收据、住院费用汇总名字清单、病历首页、出院记录、身份证或社保卡等复印件,上报到医保科审核后再支付。
如果你当地已开通凭医保卡异地医保结算的,就不必再办其他手续。尚未开通异地结算的,就必须先到你原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填写好登记表(一式三份)后,到你居住地找一家或两家有社保定点医疗资格的医院盖章签认(以后有病就到这两家医院看病),把盖章后的表格拿回原参保地社保局办好审批手续就可以异地看病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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