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C法不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LEC法评价的是日常作业的风险程度,与作业人数和频率有关。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与作业人数和频率无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请参照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风险值大于等于160时即为重大危险源。
LEC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是2个不同的概念,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象安全,有工业安全和食品安全,门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