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赔偿双倍工资

2024-12-29 22: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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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赔偿自己双倍工资,但由于劳动者本身的情况不符合相关的规定,仲裁机构就没有满足劳动仲裁时的诉求,等于是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输了,这个时候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在仲裁的时候要求双倍工资的时候,必须要弄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双倍工资赔偿,如果不属于的话是无法争取到的。双倍工资在劳动法是有两个规定的,一个就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且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另一种情况就是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但是公司不让签。这两种是可以申请双倍工资的,其他情形是不可以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首先,你可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报酬或未购买社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47条;
  下面解释你的问题:
  1、公司说的没错,满一年起,自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最后一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前提是要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另外双倍的起算时间和截止时间也有规定:就是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前一日;所以,公司说不赔,站不住脚,更没法律依据;请放心!
  2、公司放你假,让你回家休养,是公司作出的行政行为,造成你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应按你平时的实际收入赔偿;双倍计算同样要计算在内。
  3、证据足够,再建议你打印社保清单,用来证明公司给你买社保时断时续。
  4、不必担心,你可以去开户行打印工资清单;另外,公司对劳动者的入职日期、考勤、工资表具有法定的举证责任,举证不能,就要承担其不利后果,这个不利后果就是指仲裁员将会采信你的主张和证词。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你释疑,祝顺利!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回答3:

劳动仲裁赔偿双倍工资是因为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该支付的现在工资的二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4:

可以依据请假条通讯录主张存在劳动关系,主张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仲裁时间为四十五天,赢得几率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