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户要带什么证件?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离婚后没有原户口本可以分户吗
2024-11-04 05: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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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的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必须双方都到场才可以办理分户。

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

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

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扩展资料:

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经查,根据我省相关规定,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

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_分户

人民网_离婚分户

回答2: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必须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任意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法官会缺席审理,所以诉讼离婚中被告是可以不到场的。

回答3:

必须要带户口本的,对方有义务提供户口本。如果是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的,拿着户口本,离婚证,身份证,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原则上派出所给分户,但是村委会或居会出具的证明不好开,有自治条约,村委会或居委会有他们的要求,每一个地方都不一样,我们县目前存在三种情况,一种是双方离婚,户口迁入方离婚方必须迁出本集体;一种是如果双方有孩子,户口迁入方抚养一个孩子,可以在本集体重新立户,如果是农村集体,还可以在本集体重新申请宅基地;还有一种是村委会或居委会让往出迁他又不往出迁,又不给分户,现在农村存在很多一个户口本两个媳妇的情况,其中一个是前妻。如果是法院的法律文书离婚的,跟上面情况一样。

回答4: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分户不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的,只要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 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土地使用证。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地址,不得办理立户。
第十五条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分户时,符合下列关系之一的,原户内成员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一)夫妻;
(二)未婚子女及其父母。
父母仅一方在原户内的,其未婚子女应当与原户内的一方分在同一户内;父母离婚要求分户经核准的,其未成年子女应当与抚养方分在同一户内,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决定,但已婚子女夫妻原在同一户内的,应当分在同一户内。

回答5: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必须双方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