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寺:明清两代掌管朝廷祭享、筵席及宫中膳羞的机构。明洪武元年(1368)置,八年(1375)改称司,三十年(1397)复名寺。从三品衙门。设卿1人,少卿2人,寺丞2人。下设典簿厅,典簿2人,录事1人,掌收发文移及庶务。其属,大官、珍羞、良酿、掌醢四署,各署正1人,署丞4人,监事4人;司牲司,大使、副大使各1人;司牧局、大使1人;银库,大使1人。大官署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珍羞署供宫膳肴核之事。良醢署供酒礼之事。掌醢署供厨料之事。 司牲局、 司牧局掌养牲。 银库掌寺银出纳。 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三年(1748),特简满大臣1人总理寺事。下设卿满、汉各1人,少卿满汉各1人,典簿满、汉各1人,署正满、汉各4人,满署丞8人,满笔帖式18人,满司库2人,库使8人,经承19人。所属机构与明相同, 惟增督催所、 当月处、 黄册房。 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革,所领之事并入礼部。
鸿胪寺:明清两代掌管朝会、筵席、祭祀赞相礼仪的机构。明初设侍仪司,洪武九年(1376)改设殿庭仪礼司,三十年(1397)定设鸿胪寺。正四品衙门。设卿1人,左、右少卿各1人。下设主簿厅,主簿1人,典收发文移。其属,司仪、司宾二署,各署丞1人,呜赞4人,序班50人。司仪署典陈设、引奏。司宾署典少数民族及外国朝贡使臣。呜赞典赞礼仪。序班典侍班、齐班、纠仪及传赞。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乾隆十四年(1749),以礼部满尚书兼管理大臣。下设满、汉卿2人,满、汉少卿2人,呜赞满14人、汉2人,学习呜赞4人,汉序班4人,学习序班8人,满、汉主簿2人,笔帖式4人,经承6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礼部。寻又分出。三十二年(1906)裁革,所属事务归并于礼部。
司法,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