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12月.21日年在一公司上班,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公司的工资是口头承诺的

2024-12-14 04: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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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而没有必要等到61天后。只有能够证明你在哪家工作了,工资标准是多少钱就可以了,剩下的东西就要由公司举证了,他如果证明不了已经支付给你工资,就要承担给付工资的责任。

回答2:

提供你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服、工作牌及同事证明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2012年1月21日起)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如果没有缴社保,你可以主张从2011年12月起公司为你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3、要求单位退还你押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4、以公司不缴社保为由提出辞职,可主张公司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