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承担;民事诉讼,由败诉方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你好
司法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先垫付;
如果不构成伤残,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如果构成伤残,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如:
交通事故案件、侵权案件一般由各方当事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
申请鉴定的预先支付,胜诉后由对方承担